更新时间:2022.06.20
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有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规定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 1、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严重精神疾病; 2、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3、指定传染病; 4、不适合结婚的其他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现在已经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了。双方无论患有任何疾病,都是可以结婚的,但是应当对对方坦诚,不得隐瞒疾病,否则会影响婚姻的效力。
下列情况不允许结婚登记: 1.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 4.双方或者有一方已经存在婚姻关系且尚未解除的。
不允许离婚的法律情况主要包括: 1、双方协议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男方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条件有: (一)男女双方不是完全自愿。 (二)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三)不符合一夫一妻制。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法律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只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包括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
《民法典》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男女双方,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结婚证。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有关精神病; 3、指定传染病。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
1.性病; 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 3.重症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 5.麻风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