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承担规定如下: 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故意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致使合同无效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 4、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离婚之后,夫妻仍然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换句话说,不仅是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进行确认,而且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仍然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虽然双方的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但是双方的约
要确定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首先需要确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采取的是共债共签原则。只有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事后确认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其他债务都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
离婚前的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个人的债务,具体来说,根据债务的性质的不同,离婚前的债务的分割方法,也需要作出相应的区别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离婚后财产债务分配的规定如下: 1、关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协议处理达成一致的,按双方协议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2、关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对夫妻债务进行处理,是首先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不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安排。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无
国债包销义务由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及专业证券公司来承担。国债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
夫妻一方欠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此笔债务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的债务承担问题,首先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共同承担,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作为债务人的丈夫或者妻子一方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只有一方签名但事后一方认可的,也
离婚后,仍然需要对外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并不意味着其中一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无需承担责任。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而定: 1、若是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都需
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可知,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债务人才能申请破产。而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