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了让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是发生了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是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 3、必须是正在发
正当防卫致死是否要判刑,要看是否超过了正当防卫的界限,造成发防卫过当。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对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我国刑法没有做出明文规定。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
正当防卫致人轻伤是否会判刑,要根据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来确定: 1、正当防卫致人轻伤如果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就不会被判刑,至于有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的判断标准要视具体的情况而言。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
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是否会被判处刑罚分两种情况而定: 1、一些特殊的犯罪,例如抢劫,杀人,强奸,爆炸等特定的暴力犯罪,对此类犯罪的防卫,防卫人享有无限防卫权,即采取任何手段制止正在犯罪的犯罪人继续犯罪,对因此造成犯罪人的任何伤害均不负刑事责任;
诽谤罪是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
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正当防卫致人轻伤的处理如下: 1、正当防卫造成他人轻伤,若是在适当范围,则不负刑事责任; 2、若是造成必要限度,则
已满十二周岁,就需要对部分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主要从以下四点进行区分: 1、两者危险来源不相同。正当防卫的危险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使用的一种权利,只有在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时才可以行使;紧急避险的危险除了来自人的不法侵害之外,更多是来自自然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犯罪人已满16周岁的,应该负相应罪行刑事责任;针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品罪的,应该负相关的刑事责
满14岁是否负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 1、一般情况下,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普通刑事犯罪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
12至14岁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