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手段是否合法、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非法的、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损害程度较轻,行为人只用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了行政法规规章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的,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依据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经营者,包括合法、非法经营的经营者。 2.客观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损失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主观上有过错。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不为公众知悉(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实用性;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有: 1、混淆行为。 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3、商业贿赂。 4、侵犯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 6、不正当有奖销售。 7
常见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1、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除了上述两种行为外,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假冒仿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等。以上能够帮助我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以及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等都构成不正当竞
(一)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二)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是指经营者能够根据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来参与特定的市场交易活动,设立、变更和终止特定的法律关系; 2.平等原则。是指任何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的法律地位; 3.平等公平原则。一般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