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因以下原因之一辞退员工的,处需要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外,还应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辞退未满一年的员工的补偿如下: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工龄满10年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补偿标准是10个月的工资,这10个月的工资按照被辞退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在离职当月等于一共能拿到11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因为职工身体患病,在法定医疗期满以后还不能恢复工作被辞退的,就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被公司辞退,如果属于非过失性辞退,有补偿。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公司就需要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
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后被公司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补偿;如果是被公司过错性辞退或者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开始依法申领退休金而终止的,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再上岗的,属于返聘行为,被辞退后有没有经济补偿,依据签订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
超龄人员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超龄人员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
解聘员工如果是用人单位的问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不依法支付补偿的,协商索要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涉及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