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3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的刑事抗诉的含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请求重新审理的法律监督活动。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民事案件,法院不会直接判决原告败诉,只有在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候,法院才会判决原告败诉。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该判决支持原告胜诉请求。
刑事案件的再审不能向任何一级法院抗诉,需要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一般刑事案件的再审不是向法院抗诉,而是需要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若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的期限一般是五天。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有错误的时候,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是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实是有错误的时候,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进行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符合以下情形的,法院会认定为抗税罪: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
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只能是终止审判。被告方脱逃或其他情况无法参与诉讼程序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一旦被告人无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刑事二审庭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 1、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如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