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
可以,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在先租赁权可以优于在后抵押权得到法律保护,已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在后租赁权得到法律保护。
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动产抵押需要下列文件: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同一财产进行了重复抵押的,也就是将同一财产向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了抵押,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也就是在先办理抵押的债权先进行清偿,然后再清偿在后办理登记的债权;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抵押物登记流程是:抵押登记申请;受理申请;审核;登记;收费发证;立卷归档。
房屋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房屋未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未取得抵押权,也不享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人应继续办理抵押登记或承担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情况下的损害赔偿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且可能,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即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签订抵押合同不一定要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人是以不动产抵押,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如果是以动产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