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4
实施专利强制许可需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获得许可;或者符合为公共利益的目的、为公共健康目的要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等条件。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 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况具体如下:专利权授权已满三年,且提出专利申请已满四年,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其专利;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等情况。
专利的强制许可指的是在法定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1)不实施的强制许可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为了国家利
一般包括: 1、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时,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即指出于国防、国民经济和公共健康的需要。
如果专利权人对专利局的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还可以在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终止实施强制许可。
专利强制许可种类包括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为了公共健康目的药品类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者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条件。
专利权人不服强制许可决定应该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强制许可可以是对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也可以是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
后果如下: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在合理条件下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执行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执行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按照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执行范围和时间
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这里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具备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
专利的推广应用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