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民商事仲裁案件有审理期限,一般审理期限4个月,涉及各领域的仲裁法中没有规定作出裁决书期限的,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地在制定仲裁规则中给予明确。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最长104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 1、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的二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的二十日; 3、适用速裁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的十日。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一般是两个月。 审查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
需分情况讨论: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经批准,期限可以延长;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3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
刑事案件在法院审理的期限一审一般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为四十五日,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从受理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劳动仲裁庭的办案期间是四十五日之内,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