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逮捕证下来多久才开庭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依据刑事诉讼法,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定情形下,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为: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要求是拿到申请书后七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
销售伪劣产品批捕后2个月内量刑,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刑事羁押期限逮捕执行最多需要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一般是需要半个月。具体要多久需要咨询当地公安局。补录户口:所谓户口补录就是公民因某种原因,一直没有登记户口或者登记户口后因某种原因户口消失,需重新在派出所登记的过程。
两个月之内开庭,最多不超过七个月。检察院签发逮捕证后即可通过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一般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两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案件处于偏远地区或案情重大导致不能终结侦查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分子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再延
逮捕后移送起诉时限是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时间。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拘传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
人民检察院批捕了还能判拘役,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还是有可能被判拘役的。拘役是刑罚的一种,是否判处拘役,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综合全案确定;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
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有期徒刑的减
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判刑一般要五到五个半个月左右,因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在二个月以内,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是两个月,加起来的总和就是五到五个半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