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就担保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要求优先受偿。
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对外承担并不代表这就是对外承担的这一个人来负责清偿的,其实,能够证明该笔债务是发生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并且也确实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无论是由谁的名义对外借债的,离婚的时候,另一方都有共同偿还的这种法定义务的。
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时不一定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欠债,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保全债务人的其他债权是可以的。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保全错误的,则申请人要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
债务人的家属没有义务还债。债务人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家属继承了该债务人的财产的,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额内还债。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
帮人担保的债务如果是一方自愿负担的,未经其配偶同意;或者该债务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愿意负担的,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不需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无力还债的担保人一般不会牵连到子女。因为担保合同的效力一般仅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不会影响担保人的子女。但是如果担保人的子女作为第三人加入担保合同的,则会受牵连。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条件如下: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为先清偿优先债权,再清偿普通债权等,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普通债权则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