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合伙的债务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一般应在交付全款前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主要根据当事人自己约定,法律并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订时间和履行期限和方式,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协商约定的。
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当事人同日在不同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抵押物因登记部门原因连续登记的,按第一次登记时间确定抵押顺序; 2、顺序在先的抵
债权担保合同有以下特征: 1、从属性,即债权担保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范围限定,即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3、债权担保合同的其他特征。
一、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二、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三、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
可以保全债务人的其他债权。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保全错误的,则申请人要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清偿诉讼时效经过的债务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或者工程完毕,合同即告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企业债务清欠企业的存在合法性,官方未予承认,但也未明确否认,处于法律的边缘。债务清欠公司是现在社会上新兴的一种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债权人追缴欠款。债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法律的规定,这种清欠公司虽然是以债权人的名
债务人与债权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还可以起诉债务人和债权人。参与诈骗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