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有: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相关规定是根据《刑诉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和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法律条件是指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规定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
刑事诉讼 法补充立案的内容是有犯罪事实存在。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补充立案,并案侦查。
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一的补充规定的回答为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之一:[不报
1、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 2、但这只是明确了侦查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的承担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刑事立案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 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在经过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