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外,不必都亲自前往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行政许可申请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书需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提供格式文本。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有: 1、除传统方式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现代通信手段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具有接收条件的行政机关提交申请; 2、通过上述方式提出申请,主要适用于只需提交
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提出了有真实、明确的意思表示的申请。提出的行政许可的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情况下,法律、法规对于申请人提出许可申请没有期限限制,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包括书面申请以及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如果当事人是口头申请的,则行政复议机关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