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
以下情况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租赁物的权属有争议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的等。
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或租、转让或转借;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一定时间的租金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因严
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如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
有下列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有下列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逾期支付租金
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无续订合同意愿的,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妥善使用并保管租赁房屋等义务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
承租人以下情况可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不定期租赁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
因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暂时无力支付租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延缓交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承租人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虽然是一种根本违约行为,但出租人并不一定要马上解除合同,为了保持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 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 2、承租人存在擅自转租等行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