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工伤鉴定后单位仍不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鉴定完毕后,由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 (一)如果是1至4级伤残,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取包括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二)如果是5至6级伤残,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取一次性伤残补
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携带其工伤认定决定书、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索赔。或者由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申请赔偿也是可行的。
公司不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工伤认定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如果公司超过申请期限不肯去做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单位不给我工伤认定书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为认定书和结论书需向劳动者本人送达一份,用人单位带领不符合送达流程,可要求以上部门重新送达。
工伤鉴定后一直没要赔偿,可以依据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引起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工伤保险基金违法拒绝支付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