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借款合同对利息约定过高的,对于超过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偿还;而对于合法部分的利息,仍然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偿还。如果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过高。
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则,即双方对利息约定应当协议一致; 但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就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中么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要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结合当事人或者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没有利息的即不可主张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没有约定利息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而对方没有在还款日内还款可主张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利息的约定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我国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约定都是无效情形。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