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1
违反森林法构成盗伐林木罪的,需要立案。如果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者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盗伐林木罪数量巨大标准是以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
广东关于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在认定盗伐林木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已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盗伐2-5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100至200株以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偷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一)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追诉标准(数量较大,三年以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相关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许可证条件下,未在规定的地点、数量、种类范围内任意砍伐为本单位管理或者所有的,或是本人自留山上的林木,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保护
行为人实施了盗伐林木的行为,就有可能触犯盗伐林木罪,判处多少年的刑罚则需要根据其数量或者是情节来判断。如果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是其他林木,达到了数量较大的程度,就可以对其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可能对其判处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对其处以罚金或
滥伐林木罪的处罚如下: 1、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