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 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
检察院审查起诉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
退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后果:检察院将案件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如果认为案件还是证据不足的,如果不符合法定起诉的条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的条件: 1、刑事自诉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2、刑事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后一般在两个月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对于审查起诉,一般审查的是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因此检察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包含有: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和案件相关的事项。
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予起诉的区别是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
检察院审查起诉包括的内容有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前提,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不具备起诉前提,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前提,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不具备起诉前提,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