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抵押担保与抵押反担保的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不一样。具体而言,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换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并且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
抵押房产交易中的担保责任有: (一)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是有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不成立。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抵押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抵押人承诺的抵押担保合同,不可以成立。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债权人设定抵押权的协议。抵押合同的订立,依照合同法规定,也必须有要约、承诺两个阶段。抵押合同要成立,也必须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才成立。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以房产抵押无效的,担保人则没有责任,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
民法典规定抵押无效的,担保可以免责,但是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抵押无效的情形包括主债务合同无效或抵押财产不得设立抵押权等。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所以抵押合同无效的,债权无效从而造成抵押权无效。故而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抵押物有担保期限,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抵押担保和抵押贷款是不一样的,抵押担保是将财产进行抵押为债权进行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并不转移对物的占有,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财产作抵押从银行借款,属于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