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可以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不能够并存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但是,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并且当事人没有相反的约定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对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并存适用的。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违反了法律中的“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适用。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关于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并无冲突,相互之间没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未按时归还借款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当事人针对这两点提起的诉讼请求,也应该得到支持,但是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额。
补偿金与代通知金是可以并用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话,是可以同时获得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
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并存。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要求违约方赔偿。但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增加。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不可以并存。违约金具有约定性,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违约金条款就不能生效。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了具体的违约行为。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无论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另外,以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后,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违约金与赔偿金能并存,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则还应给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