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解除合同和违约金一般不可以并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
定金和违约金,都是为督促合同方履行义务而设立的一种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是不可同时适用的。在实务中应注意:合同中对违约金性质约定不明的,视为赔偿性违约金。合同当事人可依自
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存。定金是当事人约定的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方应当给付的一定数额货币。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违约金与定金不可以并存,两者只能选择适用。我国民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违约金与定金是不可以并处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违约金与赔偿金通常而言是能够并存的。《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若约定的数额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或降低。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无论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 另外,以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后,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因为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惩罚性作用,如果并用会加重违约方的责任,对违约方是非常不公平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可以并存。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和定金是不可以并存的,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违约所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的违约责任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适用。
《民法典》对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并存适用的。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违反了法律中的“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