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
抽逃出资的行为是无效的,并且行为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被人民法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1、调查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以及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 2、搜集证明危害后果的证据。 3、调查当事人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动机,保留证据。 4、搜集股东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证据。
1.调查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以及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2.搜集证明危害后果的证据。3.调查当事人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动机,保留证据。4.搜集股东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证据。
法律分析: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
抽逃出资无效。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
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1、解除股东资格这一严厉的措施只应用于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的情形不应包括在内; 2、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除名前,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判刑如下: 1、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抽逃出资罪抽逃后归还还构罪,抽逃出资后归还的行为可以视为酌定量刑情节,不可以免除处罚。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