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地役权可以继承,随役地一起转移给继承人。也就是说,地役权对地役权的继承人应当仍然有效。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一、地役权的转让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
可以约定胎儿抚养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如果抚养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一般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
有。继承人的范围,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侄儿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拥有法定继承权的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女儿有继承权。具体如下: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4、遗产分割不
如果继女与养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继女和亲生女儿一样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公证的界定范围如下: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女儿有继承遗产权。法律规定子女为法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是遗嘱继承,则不需要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而按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处理。法定继承有继承顺序,第一法定继承顺序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法定继承顺序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两个法定继承顺序都不包括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