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一、行政机关调解或处理相关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起诉或者仲裁。也就是说针对民事纠纷事件行政机关所做出的行为,当事人即使有存在异议也不能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只能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形式来提出。 二、行政指导行为是没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命令可以提起复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命令是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命令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当事人不服下列事项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不服变更、中止、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这些事项: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
当事人是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形式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但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后,还是需要向复议机关提供申请材料原件。《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
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情形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
不服行政复议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
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的。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