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单位一般不可以辞退孕妇,除非该孕妇具有不符合单位在试用期的录取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才可以。如果孕期职工无上述情形的,单位不能予以辞退,也不能对其进行裁员。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辞退孕妇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孕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规定,对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未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辞退的,如果有疑似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医学观察期的也不可以在此期间辞退员工;在本单位长期工作产生的职业病或者是因为工作负伤的,在医院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孕妇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辞退。孕妇的劳动权受法律特别保护,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辞退孕妇。孕妇有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孕妇。如下: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
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
单位辞退怀孕员工一般不需要补偿,但需要按照2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怀孕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单位辞退怀孕员工一般不需要补偿,但需要按照2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怀孕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