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
第一继承人财产的分割,一般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出卖比例的说法,只有继承比例的说法。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若是这三类人若是总共六人,则每个继承人能得到遗产的六分之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没有先后顺序。根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房产第一继承人分配比例是均等的,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除非当事人自愿放弃了继承权,或者拖欠的债务和税款已经超过了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那就意味着全部的遗产都得清偿债务和税款,不够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清偿。
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效遗嘱不是要第一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才有效,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