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后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等原件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最后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退还。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未中标的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会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如果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后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等原件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最后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投标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采购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报价的2%。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过程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能够保证投标招标双方的合法权利,科学合理的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可以降低投标方的财产占用比例,让资金流动性变高,使投标的成本减少。其次还可以让采购方有足够的时间监督催告投标人给付保证金以及预先明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