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遗嘱继承不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法定继承按下列原则分割遗产: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份额均等原则;养老育幼的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适当照顾的原则。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都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抚恤金以及宅基地的所有权不是遗产。继承开始后,若是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规则如下: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 2、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遗产法定继承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
遗产继承不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单、户口簿等,股票等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部门颁发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和结婚
法定继承对遗产和继承人的规定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大了,《民法典》出台后,如果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了,他们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大伯、舅舅等人的遗产。 2、遗产的范围扩大了,《民法典》将遗产概括表述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
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包括: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来办理的,是协议中约定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办理的,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原则如下: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1、只要在转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
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