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期间以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
治安拘留的追诉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具体情况如下: 1、维持决定:如果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合法合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维持决定,以维持原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2、责令履行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3、变更决定:变更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是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治安拘留有案底吗 治安拘留不会有案底,但是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治安拘留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多能被拘留14天,但是一些情节比较严重嫌犯,如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可延长拘留期限到37天。检察院在收到嫌疑犯的批准逮捕的书面请求。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逮捕的决定。对于不予批准逮捕的
治安拘留转刑事拘留的,应当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可以看出,治安拘留应当属于行政拘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
治安拘留转刑事拘留的,应当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可以看出,治安拘留应当属于行政拘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
行政复议成功后作出撤销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拘留不再执行,而行政拘留记录也会消除。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
治安拘留超期的,被拘留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每日赔偿金可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给被拘留人还造成其他损害的,被拘留人也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行政拘留超期的被拘人员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要求赔偿,若是拒绝赔偿的,可以诉讼。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治安拘留超期的,被拘留人能够依法去申请国家赔偿。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每日赔偿金可以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给被拘留人还造成其他损害的,被拘留人也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