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行政复议的决定形式包括:决定维持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原行政行为;决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类型依法分为: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被申请人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决定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形式有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
申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申请行政复议有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它有着组织、协调、监督等多种行政管理职能。行政复议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对复议纠纷双方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因为它可运用法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
申请行政复议的资格是: 1、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4、申请行政
撤回行政复议的条件:复议机关尚未作出复议决定;而申请人自愿在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之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如果申请人撤回申请,一般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撤回条件有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完全出于自愿;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以及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