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申请行政复议需具备如下条件:申请人明确,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被申请人符合规定;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及申请人是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的等。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关于行政复议的时效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可能的行政复议结果如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维护;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如下: 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必须是直接的而非是间接的,即具体行
行政复议一共有四种可能的后果: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的原则主要包括:合法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的原则;以及便民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并且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等。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