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应当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2、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 按照合同
民间借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民间借贷管辖法院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民事诉讼提起了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分家析产法律依据如下: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家庭财产的共有。家庭财产是否存在共有关系,取决于两个条件: 1、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只应包括家庭共同经营的各项财产,以及共同经营收入中用于扩大家庭生产经营规模的财产,用于家庭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民间借贷起诉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根据借贷合同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支付逾利息以及违约金,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一种债的关系,其形成意味着出借人将其所有物转移给了借款人。合伙关系是合伙人之间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关系。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该法律关系是否符合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并根据是否存在固定收取收益行为、合伙
因借款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管辖,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