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担任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曾任审判员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因工资、工伤医疗费费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提,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诉讼前必须现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以下书写要求:写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写明申诉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劳动仲裁的,向当地的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则需要向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对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以下适用范围: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2.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第二十六条,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仲裁;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其他。
劳动仲裁有这些法律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并进行仲裁; 3、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并作出仲裁裁定书。
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是: 1.时效不同,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