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不可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
代课老师签了合同一般可以不履行的。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或约定解除事由、法定解除事由达成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是否能提前履行,可以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如果提前履行有不利于债权人的因素,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履行;如果提前履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的,经债权人同意,可以提起履行。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承受迟延受领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当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
协议书履行完后可以要回。 协议书履行完也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原件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
除迟延履行外,其他违约责任付违约金后可以不再履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一)须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履行是可能的。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
一般当事人在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履行合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
合同可以代为履行。一般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有代为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已到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并经法院判决的合同可以强制履行。合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
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发生了约定解除事由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