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1.债权人明知借名约定或不知但同意与借名人形成借款合同关系的,由借名人承担偿还责任:不论是由借名人以出名人的名义实施的直接借名借款行为,还是由出名人以自己名义实施的间接借名借款行为,均适用民事诉讼法处理。对于债权人明知借名约定或不知但同意与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两种观点,分别是: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民间借贷合同管辖法院需要根据下列规定确定:由于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的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借贷合同属于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同时,法律还规定,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民间借贷合法。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法院不予以支持;但如果债权人逾期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借款合同成立但是未生效的情形有:第一、如果是约定了附期限或是附条件的借款合同,则在期限未到达或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不会生效。第二、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需要履行审批、登记等程序的,当事人未进行审批、登记的,则合同未生效。此外,根据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没有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知道借款人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的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需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它不是在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而是自贷款人提供的贷款被借款人接受时成立。比如说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票据等方式进行借款的交付。
民间借贷合同模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基本信息; 2、借款金额; 3、借款的用途; 4、借款利率; 5、还款时间; 6、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民间借贷合同的纠纷有:民间借贷合同违约纠纷、民间借贷中利息争议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不规范引发的纠纷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共有五种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