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可确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贷款人是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给借款人的;贷款人使用非法取得的资金来转贷的;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等。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依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对于以批准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当事人办理完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民间借贷中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为,由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要债务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多长时间。借款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
民间借贷合同需要明确的事项有: 1、合同签约主体; 2、借款本金及借款期限; 3、借款用途、利率; 4、还款方式; 5、违约责任; 6、律师费的约定; 7、通知、送达条款; 8、管辖条款。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由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
抵押贷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 2、贷款的用途; 3、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 4、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等。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
可以。民间借贷是否约定借款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一致的,可以不约定期限,没有借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合同的纠纷主要包括: 1、因合同撤销、解除而产生的纠纷; 2、因合同的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约定不明产生的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