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竞业限制一般最长2年。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同时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终止后,一般而言是不会再受限制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自约定期限届
竞业禁止的范围有: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
竞业限制协议应当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履行,履行内容为:离职职工不得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
竞业限制内容范围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最长为二年。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一、竞业限制对象的界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竞业限制期限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同理,作为约定竞业禁止,其限制范围也不能任意地扩大,一般应
一、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
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超过两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
竞业限制限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自身原因三个月未支付的,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