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1、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对竞业限制进行一个约定,可以约定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2、对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的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适用于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规定的年限由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协商决定,不得超过两年。一般竞业限制是在劳动者辞职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在约定的期限结束之后,劳动者可以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同行业财务岗位涉及失业秘密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无法限制劳动者竞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这里所限制的劳动者再就业范围,从文义本身解读,主要是指原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原公司”)本身的经营范围。然而,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现代化集团企业的协作管理经营方式需要被充分考虑,集团体系内的各个法律主体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法定最长竞业限制为两年,也就是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在约定竞业协议的限制时间的时候,约定的时间只能在两年以内,超出两年时间的部分,劳动者可以不遵守该约定。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