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1、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x)鲁xxxx民初123号民事裁定书; 2、裁定指令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3、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如果原告主体不合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为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即使法院根据实体法做出判断,也要从程序上处理。被告主体不合格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没有规定被告人是否合格,即
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
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首先,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通过判决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它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
驳回起诉的权力只能由二审法院在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中行使。因此;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0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用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