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复婚后是还有效力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协议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意思表示真实等,并不包括是否复婚。
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是有效的。具体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夫妻财产离婚分割协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包括性别、姓名、住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签署协议的时间等。协议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这样写才有效: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登记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都应遵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反悔: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首先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则是无效的。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可以适用诉讼。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以向法院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不一定有效,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内部约束力,如需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来变更或撤销协议。而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自己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有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主体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所签下的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协议的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
能变更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重新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起诉请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