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对于离婚协议,是需要民政局盖章的。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合格的,一般会予以盖章,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的,该离婚协议就可以生效。
对于离婚协议,一般不需要民政局盖章。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应经民政局盖章。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合格的,一般予以盖章,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上面民政局有盖章。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共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合格的,一般予以盖章。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因为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共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且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合格的,一般会予以盖章,经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该离婚协议就可以生效。
不需要民政局在离婚协议上盖章,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需民政局盖章。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离婚协议是不需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属于离婚双方对离婚事项的协商和处置,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局盖章,但是如果双方想到民政局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需要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据此,离婚协议并不需要民政局
民政局在离婚协议书上无需盖上自己的公章,只要双方签字就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必须准备的材料,内容包含: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
离婚协议需要到民政局盖章,民政部门盖了章才生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要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确认,盖章才有效。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