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大学生未毕业签劳动合同有效。 大学生已满十六岁,是合法的劳动主体,所以其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劳动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则合同无效。
只要大学生达到规定的就业年龄,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就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
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但是未毕业的大学生无法缴纳社保。所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签订实习协议。
有效,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
可以,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大学生毕业后可以签劳动合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该规定的适用是有前提的,即以勤工俭学为目的。这里的勤工俭学是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
用人单位应当在大学生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继续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