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般会对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查问,若没有问题便会围绕着为什么离婚这个话题展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
1、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2、办理条件: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
协议离婚要经过夫妻之间的友好协商,两方都有意愿进行离婚,而且要签订离婚协议后,离婚协议书上要表明在有子女的情况下的子女归属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的解决结果,才可以携带材料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如下: 1.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身份证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
离婚证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夫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且具体前往哪一个地点办理,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若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符合登记条件,即可开始计算三十日冷静期,期限届满,无人反悔,即可领取离婚证。 需要的资料如下:
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并提出登记申请; 2、对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通知缴费,并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询问相关情况之后发给离婚证。
去民政局离婚时要携带下列资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法律没有规定复婚证,只有结婚证。男女双方办理复婚的,一般在当天就可以拿到结婚证。 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
男女双方未有约定的,在离婚时,婚前财产不需要平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平分,而是直接归一方所有,男女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应当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平分。因此在离婚时,婚前财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可以夫妻双方写了带去,也可去民政部门领取再写。
补办离婚证,既可以到地区民政局补办,也可以到市民政局补办。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