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民事诉讼中一审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民事诉讼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
十天。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
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三十日或三个月。其具体期限由具体情形决定: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可经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其二审审理期限为第二审
民事诉讼再审的期限是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有法律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上述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而如果是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但如果是特别程序则不一样,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