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具体如下: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
申请专利的职务发明权属于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以下发明创造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同样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专利的处理方式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同样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专利的专利局将分别向各申请人通报有关情况,请申请人自己去协商解决这一问题。解决的办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所有申请人作为一件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另一种是其中一方放弃权利并从另一方得到适当的补偿。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要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确其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
专利发明人离职后并不影响到专利权,因为职务发明的专利权是归用人单位的,无论员工是否离职都不产生任何影响。 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是否归于单位的确定方式:一般来说,当事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应当按照双的约定确认专利权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约定不明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
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