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行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2、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
行纪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合同是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无需采用特定的形式订立,所以行纪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
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法律关于形式要件是属于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的规定,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涵义及合同的性质来确定。法律对这种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属于成立要件而非生效要件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根据法
行纪合同应当认定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订立的行纪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关于合同是否是要式行为的问题,需要区分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一般情况下,合同属于不要式行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类别:不动产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涉外合同。 2、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按照赠与合同的定义,赠与合同不需要郑重的法律形式,口头承诺也具有效力,属于不要式行为。但对于不动产等财产,仍需要办理登记,但仍不妨碍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法律关于形式要件是属于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的规定,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涵义及合同的性质来确定。法律对这种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属于成立要件而非生效要件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根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