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1)从执行主体看,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政机关。这与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不同。 (2)从执行依据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即使在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 1、从执行对象看,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的对象仅限于物; 2、从执行结果看,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只能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包括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的程序应当包括:告知当事人;实行行政强制手段;紧急情况下向负责人补办手续等。《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制度。 3、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的监督纠正制度。 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主体是: 一、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 二、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
行政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