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判刑后的罚金由被告本人缴纳,被告缴纳罚款不方便的,由近亲属代缴。在实践中,缴纳罚一般与减刑挂钩,因为家属一般都希望能多减刑,所以一般都会因为原因积极缴纳罚金。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
可以不交纳,但人民法院有追缴的权利,不会株连家属,根据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判刑罚金交不起的处理方式是,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罚金交不起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判实刑罚金可以不交吗 罚金是一种刑事处罚,判决罚金后应当主动交纳罚金,判处实刑后同样要交纳罚金。 二、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
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判处有期徒刑、拘
刑事判决罚金不交的,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那么可以暂缓缴纳。但是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人民
判刑后的罚金由被告缴纳,被告缴纳罚款不方便的,由近亲属代缴。罚金的缴纳方式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凭借罚金的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交,银行出具回执,将回执给法院,并且当事人保留一份。罚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
法院判决罚金不交的后果,具体如下: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2、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