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 1、劳动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保密协议的补偿金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具体标准规定,但是允许合同当事人就保密协议的补偿条款或者保密费用自行协商约定,法律对此不限制。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有竞业禁止的条款,应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应在竞业禁止的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不扣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济补偿金不属于上述个人所得税征税
经济补偿金交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劳动关系解除后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解除后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包括: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离婚协议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其中规定的经济补偿也是有效力的。法定无效事由有: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